“廉心”亦需“净土”——读《万历十五年》有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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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凡高度的概括,总是带有想象的成分。”——至少曾经在我看来,大多历史文述都是等因奉此的。基于此,我对于《万历十五年》这棵史学著述界的“常青树”,仅在大学时期为了应试而草草略读了一遍,充其量是“只闻其名,未领其实”。 前段时间出差去西宁总部,因往返均乘坐飞机,便想着带一本短小精悍的书在路上消磨时间。恰好在小梁那里借的几本书还没来得及还,在他的力荐下,我顺势选了这本轻便的《万历十五年》启程了。 于是,我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行程中,真切地体会到与一本好书“相见恨晚”的感觉。 这本书以万历年为中轴,前后延展,借由张居正、申时行、戚继光、海瑞等几位主人公的故事经历,建构起明朝历史的坐标,甚至将视角放宽至整个中国古代专制体制。 受以往众多文学影视作品影响,我曾一度把君主集权的专制制度归咎于统治者个人。但从《万历十五年》中来看,古代封建社会的专制,并非个人的独裁,而是一种体制性的专制。其背后的支撑力量与其说是皇帝,不如说是文官集团。他们标榜道德礼法,甚至强迫九五之尊的皇帝摒弃个人意志,在既定的框架下扮演“合理”的统治者角色,造就了皇帝以“摆烂”的方式与文官团体消极对抗的窘境。 书中指出,封建王朝落后的原因,是以道德代替法律。所谓“道德”,不仅是文官集团的“集体意志”,确切来说是由伦理纲常塑造的思想禁锢——虽稳定着统治秩序,却导致制度的僵化与风气的恶化。而在这种异化的政治规范中,最让我惋惜的是海瑞,毕竟在明朝官制贪腐横行的常态下,能终生葆有“廉心”不移,本是值得广为推崇的。 最初了解海瑞,还是源于他自备棺材,冒死谏言嘉靖帝的典故。海瑞其人,性格特点极其鲜明,那就是正直,近乎偏执的正直。他力求节俭,吃穿用度一律从简,甚至连文书用的纸张都做出了严格限制。他官至二品,但遗产仅二十两白银,连棺材都是同僚筹钱置办;他身为知县,亲率仆从在后衙种蔬菜自给,为母祝寿时才舍得买二斤肉;他熟读律法,以《大明律》为行为准则,在司法实践中主张“悟法”,而非机械适用条文……然而,海瑞的廉洁也带有明显的“古怪”色彩。他极端恪守儒家礼教,甚至对五岁女儿接受仆人糕饼的行为大发雷霆,认为“女子岂容漫受僮饵?”,其家教之严苛已近病态。 这种将道德洁癖推向极致的做法,不仅在人际关系中显得格格不入,更使他在明朝“高位低薪、陋规成风”的现状下成了异端。正如作者黄仁宇在书中所言,海瑞的清廉成为一种“政治表演”,其个人道德的崇高与制度环境的污浊形成尖锐对立,最终导致其被边缘化。 工作之余,我特意查了些关于明代政治体制的资料,发现明代廉洁文化的困境,根植于礼法交织的治理体系。本来,明代的廉洁制度是有法律保障的,在《大明律》中,对贪污罪的惩处力度极大,规定“官吏受财枉法者,一贯以下杖七十,八十贯绞”。但律法的推行,总会在皇权与政权的博弈中妥协。在张居正改革期间,虽推行“考成法”整顿吏治,却因缺乏制度化监督机制,导致“人亡政息”。此外,明代言官系统的质变也加剧了廉洁困境——言官逐渐沦为党争工具,其监察百官的效能,也随着皇权干预逐步丧失。个人道德之长,终不能补救制度之短,外加将个人道德理想凌驾于现实制度之上的极端行为,“廉心”便难寻立锥之地了。 “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,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,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,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,必然受到限制。即便是宗旨善良,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。”读罢全文,作者在尾声的思考,让我在叹息之余想到当前企业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行。在构建“不敢腐”的刚性约束、“不能腐”的监督格局基础上,或许我们应多花些心思来打造“不想腐”的制度温床。有了制度保障,并结合实际一以贯之,才能将廉洁要求转化为干部及员工的“肌肉记忆”。在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当前,作为“风险易发地”的基层项目,更应借此拉开新时期党内作风建设的序幕,探索“廉洁共建”、“激励约束”等新机制,共同开垦培育“廉心”的净土。 而在“净土”上的我们,在不逾底线的前提下,还需打破“道德洁癖”的壁垒,使廉洁覆盖面真正延伸到基层、契合于现实。唯有汲取扎根土壤的养分,方可在枝繁叶茂中葆廉心“常新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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